关于做好2015-2016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
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 15-06-11 11:13 次浏览

关于做好2015-2016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

 

各学生班:

根据陕西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》(陕教贷﹝20153号)精神,为进一步做好beat365官网2015-2016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对象

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非毕业班本、专科学生。

二、向生源地资助中心需提供的材料:

首贷所需材料:没有经过高中预申请的首次贷款学生,申请所需材料包括:本人签字、学校、县级认定部门盖章的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》、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(在读学生持学生证)复印件;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需出示。

续贷所需材料包括:学生本人签字、学校盖章的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》。

三、申请程序

(一)学生申请

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请。学生须规范填写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1),并于623日下周四之前以班为单位提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(4#505室)。

(二)院系、学校审核

学院按照要求对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认定,审核、公示后,于623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审核。

(三)贷款受理

1.通过学校审核批准后,学生持以上材料到县(区)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,办理时间为:201571日至731日。

2.申请办理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学生,持相关证明材料,按当地银行要求办理手续。

(四)回执办理

签订合同申贷学生(包括2015级新生)到校后,并于921日前将贷款受理证明(回执单)交到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(4505室),学院进行审核、统计后于925日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
 

联系人:徐老师    联系电话:0912-3525606